“都城乐颂居”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都城乐颂居”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裕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都城乐颂居”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都城乐颂居
建设单位:裕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与盛治街北侧。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都城乐颂居”,总建筑面积28318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0711.56平方米,(住宅161338.9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8772.22),地下建筑面积80335.12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134.22平方米。
总容积率5.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1%。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车位1930个,商业车位316个,住宅车位1614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843.19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裕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电 话:135*****262
联系人: 卢先生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12月02日、2014年12月0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商业场大厦十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12月0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商业场大厦十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新商业场大厦十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裕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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