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1.2.11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12其它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共设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中山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人民广场站、省博物馆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等20座车站,各站均为设防站。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与规划5条轨道交通线路交叉,设换乘站5座,分别为:和平医院站(与5号线换乘)、中山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人民广场站(与2号线换乘)、北宋站(与4号线换乘)和南村站(与5号线换乘)。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为地下铁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的综合利用工程。地下车站平时以交通运营为主,战时为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安全通道,紧急时作为人员的临时掩蔽场所使用。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的关键部位、重要设施,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搞好重点防护,在拟定的核武器、化学武器、常规武器袭击和袭击后的城市次生灾害威胁下,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提高整座城市的防空抗毁综合防护能力。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工程适用范围包括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人民广场站、省博物馆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19座车站及靠近车站站端的区间人防设备共421樘(套)设备设计、加工、安装、临空墙/门框墙上的管孔封堵、备品备件、以及相应伴随服务工程,包括在车站土建施工范围内同期实施的其它线路人防设备,不含人防段的土建工程。

所属车站的人员出入口、换乘通道、车站风道、消防通道、区间隔断、区间风道、区间风井、与其他工程连通口、管孔封堵等孔口的防护段的防护设备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2.2.2本次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所列货物及配套设备的供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采购,包装,运输,保险,仓储,可能发生的相关设备、材料的进口,以及全部设备、材料在工程现场的交付等)。

(2)服务:在招标人与中铁物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的组织下,负责以上货物的设计联络、生产进度、计划安排、接口管理、相关设备的调试管理、厂验(质量保证,工厂测试、试验、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对质保责任期负全部责任。

2.2.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型号进行调整的权利(施工中设备型号尺寸、位置的变化调整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单价,最终结算按通过人防部门验收数量及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单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是河北省范围内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且具有相应资质;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2)具有地铁或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生产、安装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6)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有以下合格有效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2)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等);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有效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

(5)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年检表、企业认证资料等企业相关资格审查证明。

(6)投标产品被评为国优、部优、省优的荣誉证书(如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4.2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 11 月 27 日上午10时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12 月 02日下午10时截止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与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相同),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

4.4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将盖章的确认函传真至****-********或将盖章的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ztwmsjz@163.com。

4.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12 月 18 日上午08时 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5.2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时间:2014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00时整

6.2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座15楼,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账户(户名: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账号:1300 1615 8010 5900 3346,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汇入投标者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 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recgwm.com、http://www.gc-zb.com/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刘文成 电 话: ****-********

招标组织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志卿 电 话:155*****105 传 真: ****-********

电子邮箱: ztwmsjz@163.com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包 件 划 分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描述

数量(樘)

供应项目标段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包件01

密闭门

各种

90

01、02、03、13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00

包件02

密闭门

各种

101

04、05、06 标段

3000

15

密闭封堵板

各种

13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24

包件03

密闭门

各种

102

07、08、09 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12

包件04

密闭门

各种

75

10、11、12 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85

总 计

421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SJZDTWZ-2014-001

1. 招标条件与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承建单位为中国中铁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投资承建单位委托,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委托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建设所需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投资建设单位按政府有关规定的筹集资金,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物资采购招标条件。并于2014年11月2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于招标中合格投标人未达法定开标人数,故决定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 ;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1.2.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冀发改投资(2014)167号文件;

1.2.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2011〕441号);

1.2.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石指设发〔2013〕30号);

1.2.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中铁石指设发〔2013〕31号);

1.2.10《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乙购设备及材料管理办法(暂行)》(石轨司发〔2014〕6号);


1.2.11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12其它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共设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中山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人民广场站、省博物馆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等20座车站,各站均为设防站。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与规划5条轨道交通线路交叉,设换乘站5座,分别为:和平医院站(与5号线换乘)、中山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人民广场站(与2号线换乘)、北宋站(与4号线换乘)和南村站(与5号线换乘)。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为地下铁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的综合利用工程。地下车站平时以交通运营为主,战时为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安全通道,紧急时作为人员的临时掩蔽场所使用。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的关键部位、重要设施,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搞好重点防护,在拟定的核武器、化学武器、常规武器袭击和袭击后的城市次生灾害威胁下,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提高整座城市的防空抗毁综合防护能力。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工程适用范围包括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人民广场站、省博物馆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19座车站及靠近车站站端的区间人防设备共421樘(套)设备设计、加工、安装、临空墙/门框墙上的管孔封堵、备品备件、以及相应伴随服务工程,包括在车站土建施工范围内同期实施的其它线路人防设备,不含人防段的土建工程。

所属车站的人员出入口、换乘通道、车站风道、消防通道、区间隔断、区间风道、区间风井、与其他工程连通口、管孔封堵等孔口的防护段的防护设备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2.2.2本次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所列货物及配套设备的供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采购,包装,运输,保险,仓储,可能发生的相关设备、材料的进口,以及全部设备、材料在工程现场的交付等)。

(2)服务:在招标人与中铁物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的组织下,负责以上货物的设计联络、生产进度、计划安排、接口管理、相关设备的调试管理、厂验(质量保证,工厂测试、试验、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对质保责任期负全部责任。

2.2.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型号进行调整的权利(施工中设备型号尺寸、位置的变化调整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单价,最终结算按通过人防部门验收数量及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单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是河北省范围内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且具有相应资质;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2)具有地铁或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生产、安装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6)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有以下合格有效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2)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等);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有效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

(5)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年检表、企业认证资料等企业相关资格审查证明。

(6)投标产品被评为国优、部优、省优的荣誉证书(如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4.2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 11 月 27 日上午10时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12 月 02日下午10时截止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与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相同),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

4.4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将盖章的确认函传真至****-********或将盖章的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ztwmsjz@163.com。

4.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12 月 18 日上午08时 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5.2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时间:2014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00时整

6.2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座15楼,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账户(户名: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账号:1300 1615 8010 5900 3346,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汇入投标者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 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recgwm.com、http://www.gc-zb.com/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刘文成 电 话: ****-********

招标组织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志卿 电 话:155*****105 传 真: ****-********

电子邮箱: ztwmsjz@163.com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包 件 划 分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描述

数量(樘)

供应项目标段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包件01

密闭门

各种

90

01、02、03、13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00

包件02

密闭门

各种

101

04、05、06 标段

3000

15

密闭封堵板

各种

13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24

包件03

密闭门

各种

102

07、08、09 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112

包件04

密闭门

各种

75

10、11、12 标段

3000

15

密闭隔断门

各种

10

合计

85

总 计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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