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设计与施工采购公告

代建项目设计与施工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的代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采购项目名称:代建项目。

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3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地下工程,建筑面积5500㎡。

4 项目总投资额:3900万元。

5 采购范围: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报审)及所有专业、专项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专项方案及相关配套服务;②人防、消防审查办理;③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查、报审;④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火灾自动化报警工程、弱电工程、信息化工程、景观及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红线内)、抗震支吊架、静态标识系统、充电桩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不含学校操场、室外工程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与第(2)项有关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物资,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

6 计划设计与施工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1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7月 9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11月14日;

7 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施工及监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申请。

①设计单位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申请: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设计与施工类似项目。

设计与施工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人防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单建、配建均可);

2) 联合体申请:近五年至少完成过设计、施工类似项目各一项。

设计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人防工程设计项目(单建、配建均可);施工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人防工程(单建、配建均可)。

(3)申请人须拟派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承诺书”,如联合体申请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注:1.近五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非联合体申请:申请人须同时提供设计与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设计与施工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联合体申请:施工类似项目,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类似项目,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设计合同。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施工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设计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采购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采购项目申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采购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采购项目采购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采购文件获取

1 本次采购采用现场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将报名资料送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7室,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申请人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光盘。

2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1);

2)保密承诺书一份(格式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非联合体申请的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设计与施工类似项目一项;

8)联合体申请的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设计、施工类似项目各一项。

注:类似项目合同需涵盖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签订时间等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递交时间:2022年7月5日8:00-9:00,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23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日。

2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21室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

代理机构: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D座302

联 系 人:郭守平、任伟、郭星兰

联系电话:138*****846

电子邮箱:**********@qq.com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附件下载1:代建项目(设计与施工)附件1.docx
附件下载2:代建项目(设计与施工)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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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代建项目(设计与施工)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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