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BG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2BFBGZ*****项目补疑4.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BG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BGZ*****)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10.13招标人其他要求”里要求“办公室生活区设置标准、要求等详见(附件(建发5):房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但招标文件中未找到此标准化手册内容,请问能否提供此标准化手册?
回复: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随本次补疑一同发放,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附件内容。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包河区龙川路与唐模路交口向北100米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2022年6月23日
02附件:公司相关文件(中小学).zip 2022BFBGZ*****项目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BG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海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2BFBGZ*****)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3.2和3.3内容修改如下:
“3.2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3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招标公告中3.7内容修改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同时具备招标公告3.1要求的施工资质和满足招标公告3.6条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附录6,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删除“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表述。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业绩、奖项荣誉 | 投标人业绩 | 3分 |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加分,仅计取一次。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3分;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4分 | 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施工工程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奖时间以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 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4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取一次。 | ||
2.2.3(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业绩 | 3分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若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也不予认可,须另行提供新业绩); (3)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加分,仅计取一次。 (4)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3分。 |
2.2.3(3) | 诚信履约 | 信用得分 | 3分 | 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采用施工总承包信用评价结果(房建专业); AAA级3分, AA级2分,A级1分。 |
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 2分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备注: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优秀建筑业企业等)。 注: (1)若为联合体投标, 以投标人获得 企业注册地 的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的 较高 认定结果 为准 ; (2)本项最高得2分。 | ||
2.2.3(4) | 其他商务因素 | / | /分 | / |
2.2.3(5)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3分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方法 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5.劳动力安排计划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重点、难点 1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注:本项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酌情赋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项不得分。 |
2.2.3(6) | 技术能力 | BIM视频演示 | 2分 |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工期,并采用BIM技术模拟施工过程。主要对工程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结合土方开挖、地库室内外综合管线、楼内安装管线综合进行BIM技术应用,并提供地库室内外综合管线及楼内安装管线碰撞报告。 本项满分2分,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酌情赋分。 注:BIM 视频演示时间不少于5分钟,但不得超过10分钟。视频须配有文字说明及语音介绍,投标人无须安排专人到现场讲解。视频演示顺序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依次进行,不提供的得0分。 |
2.2.3(7) | 其他技术因素 | / | /分 | / |
2.2.3(8)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 | 80分 | 对应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f.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 1 ;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 2 。 本招标项目E 1 = 2 ;E 2 = 1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注: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4 | 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9家投标人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9家的全部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符合入围原则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 备注:如出现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 | (1)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BIM视频演示主观评分项,以0.1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1、0.2、0.3、0.4……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 (2)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BIM视频演示的打分中,评委打分在90%以上(含)、60%以下(含)的投标人,评委要提出充足的理由,并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记录。 |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 (1)业绩、奖项、荣誉(如有):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对应窗口上传。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技术能力(如有)要求:须在技术文件“其他内容”栏中注明。 (3)投标人业绩(如有)和项目经理业绩(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确认方式如下(如采用):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联合体投标项目,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分级为准。 ①投标人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②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5)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如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①提交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②提交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发布文件(发布文件应体现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6)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包河区龙川路与唐模路交口向北100米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2022年6月17日
2022BFBGZ*****项目变更公告.pdf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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