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商业用房招租竞价公告

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商业用房招租竞价公告

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商业用房招租
标的名称: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商业用房招租
项目编码:DSCQ******E******** 挂牌价格:84.***** 万元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5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0-12-08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7-0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商业用房

地理位置

内江北站站前广场8号地块负一楼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1层

建筑面积

2007.68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见实物

建成时间

2016年3月

装修情况

清水房

抵押信息

/

优先购买权

o 有 t无

房屋现状

t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元/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按照《内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关于资产注入的批复》(内路桥〔2019〕232号)和《合并协议》文件,本次出租标的为内江路桥客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出租标的为内江市高铁站前综合配套项目底下建筑物,形状呈近似矩形,室内为大框架结构,层高约为6.5米,地面为砼地坪,墙面清水面及天棚面。配套有供水、排水、消防、通讯、电梯、空调、通风等系统,使用状况正常。

2、本次租赁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可出具普通发票。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空置。按现状对外出租。

4、出租形式:现状整体出租。

5、招租底价确定依据:四川金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金房评(2020)第I167号。

6、装修期和免租期:各6个月(其中:免租期计入合同期限内)。

装修期间,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意外以及下水道堵塞之类的工程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7、租赁合同期限:5年(含6个月免租期)。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应以最终竞价成交的金额作为对应标的第一年度的年租金价格。前两年租金不变,从第三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 %。

9、租金收取方式:首期租金按一年租金收取(因含6个月免租期,实付6个月租金),以后按半年一次收取租金。

10、租赁业态: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从事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

11、竞租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租保证金在《商业运营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12、履约保证金:10万元。

13、其他未尽事宜见《商业运营合同》。

14、标的查看联系人:晏代刚 135*****911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通电、通水,但开通需自行办理,涉及室内管线接水表、电表以及排水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本次出租标的为国有资产,房屋权属清晰。

3、拟租赁房屋均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承重墙布局、电梯分布位置、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如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勘验或对标的物不够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中房产的加价幅度为300元/次,延时报价为12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内江路桥客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BN23D4X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内江市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50号
注册资本(万元)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卓斌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内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5*******
批准单位名称内江路桥客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内江路桥客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0-09-07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84.*****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签署《商业运营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租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商业运营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2)《商业运营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退场时间超过7天的,在租赁期的前两年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自租赁期的第三年起,则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承租方违约时,出租方可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支付剩余违约金。(4)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或经济责任的情形。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商业运营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全部清理退场的同时应将商业运营区域及管理资料移交出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含6个月免租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商业运营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商业运营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2.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从事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

3.承租方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4.租赁房屋的给排水、排烟、供电等设备需由承租方根据商业区业态布局方案自行建设。

5.租赁期满后,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承租方因经营所需增设的设施、设备自行拆除、搬迁,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6.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应在签订《商业运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因含6个月免租期,实付6个月租金)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用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支付至出租方账户。

7.意向承租方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履约与出租方签订《商业运营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拟租赁房屋均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承重墙布局、电梯分布位置、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如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勘验或对标的物不够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应自《商业运营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第一年租金(因含6个月免租期,实付6个月租金)。《商业运营合同》签订后,前6个月为装修期,不计租金、不计入合同年限。租金支付后,承租方须及时与出租方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
2、租赁期间承租方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的水、电、垃圾清运、秩序维护、物管等其他日常经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5、承租方应自行维护标的范围内卫生管理、用水、用电、通信等设施。环境卫生、消防设施 、垃圾清运、安保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6、拟租赁房屋均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承重墙布局、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如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勘验或对标的物不够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交易双方签订的《商业运营合同》交至内江分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将代收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账户。

8、其他事项详见《商业运营合同》。

9、本次招租标的由承租方按租期(54个月)租金总额的4%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10、标的查看联系人:晏代刚 135*****911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7-0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230*****19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测绘报告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竣工验收报告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平面图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商业运营合同(模板)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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