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三次)招标公告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延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10: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14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焦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站前街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晓明04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焦艳0433-******* | ||
附件: | |||
附件1 |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2-CG007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供货地点 | 采购内容 | 质量标准 |
1 |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主副食定点配送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选取1家供应商对食堂主副食品进行定点供货 | ①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糖、味精、酱油、醋等调味品须具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认证;②肉类必须保证新鲜,且每日配送需携带检疫证;③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能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送明细三联单,建立单独财务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供应商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近年度(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⑥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八、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号:2712 1160 2010 1412 ***** 联 系 人:禹香春联系电话:0433-*******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供应商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5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采购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8.采购文件费确认到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站前街63号
联系方式:王晓明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焦艳0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艳
电 话: 0433-*******
标签: 主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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