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6陕鄂界(下卡子)至白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G316陕鄂界(下卡子)至白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白河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G316陕鄂界(下卡子)至白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起讫桩号为G316K1704+400- K2+549.010,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0m,路线全长 2.549km。
1.3 项目投资总额:********.00元
1.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G316陕鄂界(下卡子)至白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 | G316K1704+400- K2+549.010 | 全长2.549公里,估算投算6754.4987 万元 | 项目包含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及安全设施。 | 730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施工 | 申请人需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清晰可见且内容完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要求申请人在近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5。 (注:新成立的企业以各项资质取得后的时间计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等级公路施工业绩。 备注:业绩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截图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出项目名称、金额、里程等内容) |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施工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名单;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路局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列为信用评价D级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投标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如不填报,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填报内容有虚假,一经查实,也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施工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公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路基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职称 |
路面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职称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1 | 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数量 |
1 | 水稳拌合站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
2 | 水稳摊铺机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
3 | 吊车 | 70吨 | 台 | |
4 | 吊车 | 160吨 | 台 | |
5 | 自卸车 | 台 | ||
6 | 电焊机 | 台 | ||
7 | 发电机 | 400KW | 台 | |
8 | 钻机 | 台 | ||
9 | 挖掘机 | 1 m3 | 台 | |
10 | 挖掘机 | 2m3 | 台 | |
11 | 装载机 | ZL-50 | 台 | |
12 | 混凝土拌合站 | 25 m3/h | 座 | |
13 | 混凝土运输车 | 台 | ||
14 | 钢筋张拉设备 | 套 | ||
15 | 土工试验设备 | 套 | ||
16 | 集料试验设备 | 套 | ||
17 | 水泥试验设备 | 套 | ||
18 | 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设备 | 套 | ||
19 | 钢筋试验设备 | 台 | ||
20 | 平地机 | 台 | ||
21 | 摊铺机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
22 | 铲运机 | 台 | ||
23 | 沥青拌合楼 | 满足施工要求 | 座 | |
24 | 压路机(钢轮/胶轮)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
...... | ...... | ...... | ...... | ...... |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 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 | |
2.1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盖章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一致; (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规定;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消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申请人的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申请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和认定; (11)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符合本章正文第3.3款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3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历及业绩 | 25 | 项目经理按业绩、资历评分 | 15分 | 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项目经理满足最低要求得12分;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 近5年每增加1条等级公路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的加1分,最高加2分。 | ||
项目总工按业绩、资历评分 | 10分 | 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项目总工满足最低要求得8分; 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 近5年每增加1条等级公路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的加0.5分,最高加1分。 | ||||
企业工程施工经验 | 25 | 近5年完成的有效业绩或企业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 | 25分 | 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20分; 近5年每增加1条等级公路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的加2.5分,最高加5分。 | ||
履约信誉 | 10 | 履约信誉 | 10分 | (1)满足资格预审文件附录4得8分, (2)在陕西省2021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连续三年“AA”企业的得10分;2021年评价为“AA”得9.5分,评价为“A”得9分,评价为“B”得8.5分,评价为“C”得8分(本项如陕西省评价结果与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不同,按信用等级高的为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尚无陕西省或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以下对待。 | ||
财务能力 | 15 | 年平均营业额 | 10分 | 满足本项目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8分,近三年企业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2000万,加1分,最高加2分。 | ||
流动比率 | 5分 | 满足本项目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4分,近三年企业年平均流动比率每增加0.5,加0.5分,最高加1分。 | ||||
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 25 | 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表 | 5分 | 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表,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0分。 针对性强、且合理科学酌情加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 ||
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 | 5分 | 质量目标、工期、安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足工程基本情况要求得3.0分。 切合实际可行且科学合理的酌情加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 | 8分 | (1)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符合山岭重丘区施工要领得4.8分。 (2)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酌情加分,本项目最高得8分。 | ||||
保证措施 | 7分 | (1)质量、工期、人员、安全、环保、水保、场地恢复及支付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得4.2分。 (2)功能完善、管理幅度适宜针对性强酌情加分,本项目最高得7分 |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第2.2款、第3.2.2项和第3.2.3项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第3.2.8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 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若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少于以上数量要求,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招标人: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21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567
标签: 城段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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