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总承包及PPP咨询等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总承包及PPP咨询等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09: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
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总承包及PPP咨询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20*****1001)
一、招标条件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即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主线改扩建、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3类项目,其中: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5个主线改扩建项目已列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47号),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黑交发[2022]29号)批准建设;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已完成《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专项建设规划》调整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总承包及PPP咨询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主线改扩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服务设施3类项目,匡算投资82.46亿元,其中:主线改扩建项目共473公里/5项,匡算投资71.42亿元;景区连接线项目共144公里/11项,匡算投资4.62亿元;经营类交旅服务设施项目共15项,匡算投资6.42亿元。
注:本项目计划采用A+B(总承包+PPP)模式,并分批组织实施。其中A部分主要包括主线改扩建项目和连接线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B部分主要包括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由于本次招标建设里程、匡算投资及建设标准等为预估情况,招标人不承诺以预估情况为准。如路线方案确定后,实际建设里程、匡算投资及建设标准等较此次招标规模有所增加或提高,则本次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总承包部分:本项目A部分总承包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A部分总承包工程(施工和监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取、编制单价)。
--PPP部分
(1)本项目B部分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含资格预审,如有);B部分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降幅标准)。
(2)编制B部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并配合完成申报审批工作;编制PPP项目合同;协助实施机构进行PPP合同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相关合同文件的修改、完善;完成B部分项目建设期间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子项目交工验收后的绩效评价以及项目交工验收后的首次中期评估;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制度评估、组织项目技术咨询等日常管理咨询。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起至PPP项目交工验收后完成中期评估报告为止。
2.4 质量要求:咨询服务过程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必须科学、客观、公正,并通过相关审查。
2.5安全目标:咨询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3.1.2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
(1)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公路项目PPP咨询服务业绩(PPP咨询服务业绩指:至少同时包括项目的编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咨询服务和社会资本方招标代理工作,下同)。
(2)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工作(施工和监理二项须同时具备,可以为在不同项目上的代理工作)。
(3)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类似最高限价编制的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编制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取、编制单价)工作。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
(4)其他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3.1.4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于2022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6.1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本项目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9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话:0451-********
电子邮箱:Dept3@guofa818.com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ZX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ZX | (1)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公路项目PPP咨询服务业绩(PPP咨询服务业绩指:至少同时包括项目的编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咨询服务和社会资本方招标代理工作,下同)。 (2)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工作(施工和监理二项须同时具备,可以为在不同项目上的代理工作)。 (3)近五年(2017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类似最高限价编制的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编制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取、编制单价)工作。 |
注:1.以上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中应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ZX |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近三年指2019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负责人 | 1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 |
其他工作人员 | 5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候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办理了工程保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同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1份,副本份数为2份。 (15)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6)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同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1份,副本份数为2份。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项目不适用) |
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其中: (1)履约信誉:5分 (2)资格及能力: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1 (1) | 技术 建议书 | 30分 |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5分 | (1)基本准确,得3分; (2)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的,加1-2分。 | |
对项目咨询服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5分 | (1)理解准确,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 (2)对技术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透彻,对策措施科学表述完整、严谨、合理的,加1-2分。 | ||||
咨询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1)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2)对咨询服务工作量、计划安排表述完整、严谨、合理的,加1-2分。 | ||||
咨询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1)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 (2)保证措施严密可行,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加1-2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1)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 (2)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及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加1-2分。 | ||||
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安排及相关措施 | 5分 | (1)招标代理工作的安排及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 (2)招标代理工作的安排及措施完整、严谨、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加1-2分。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2.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含公路专业的加0.5分。 3.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招采人员中级能力评价证书加0.5分。 4.业绩加分:此项最高加3.0分 (1)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承担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公路项目PPP咨询服务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承担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的总承包(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业绩,加0.5分,最高加1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6分。 2.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含公路专业的加0.5分 3.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招采人员中级能力评价证书加0.5分。 4.业绩加分:此项最高加1.4分 (1)作为技术负责人每承担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公路项目PPP咨询服务业绩加0.5分,最高加1分; (2)作为技术负责人每承担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的总承包(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业绩,加0.2分,最高加0.4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2.4分。 2.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含公路专业的加0.5分 3.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招采人员中级能力评价证书加0.5分。 4.业绩加分:此项最高加0.6分 (1)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每承担过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编制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提取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价)工作业绩,加0.3分,最高加0.6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其他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2.每提供1个同时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包含公路)和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招采人员中级能力评价证书)的工作人员加1分,最高加2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1、E2=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
2.2.4 (3) | 业绩 | 2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2.每增加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加2.5分,最高加5分; 3.每增加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的总承包(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业绩加1.5分,最高加3分; 4.每增加1项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项目编制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提取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价)工作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2.4 (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2.中国招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机构2021年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及以上的加2分,评定为AA级的加1分,评定为A级的加0.5分,A级以下和未参加评定的不加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资格及能力 | 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2.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专项资信甲级资信证书加1分。 3.投标人入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咨询机构库加1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加分业绩中所指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是指:至少同时包括项目的编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咨询服务和社会资本方招标代理工作的项目业绩。
2.本着绿色环保原则,主要人员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打分项满分即可,请勿提交超过满分项1倍以上的业绩。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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