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交管业务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交管业务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交管业务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交管业务设备采购(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07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202*****0552;

2.项目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交管业务设备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采购需求:

8.1采购范围:酒精检测仪、酒精呼气棒、事故勘查灯、事故勘查箱、执法记录仪、电子显示停车提示牌、反光背心。(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配置与参数及采购清单》)

8.2质量标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②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并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书面说明和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022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书面说明和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全年或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2021年新注册成立至今的企业,未发生营业收入的应当提供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企业人员入职所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原装产品,如与招标要求不符,则承担虚假应标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index.html)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及在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 redit.yn.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响应文件中放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申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600.00元/套。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报价文件份数:

纸质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退);

电子标书:电子标书:一份(U盘或光盘(一个),PDF版,应为盖章签字后的彩色扫描件,应与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须确保能正常打开)。

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从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可用电汇或网银方式,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的帐户名称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收款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开 户 行:云南蒙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0*****148*****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河口县北山路 

联系方式: 倪警官: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联系方式:  0873-******* 151*****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立丽

电   话:  0873-******* 151*****542            

二○二二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管业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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