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1-28 09:15:18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6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 开始日期: | 2014-11-28 09:15:18 | |||
联系人: | 夏鹏 | 截止日期: | 2014-12-04 09:15:18 | |||
联系电话: | ********0061 | 送货地点: |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8号温州海事局420室 | |||
联系邮件: | yyxx0909@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和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仅限温州本地供应商和在温州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 2、货物应由供应商派人送货到我单位,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供货。3、竞价结果在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无货为由拖延供货时间或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4、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相机 | 佳能 | PowerShot G16 数码相机 | 台 | 3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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