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法院关于榆林市东沙银沙路东金阳小区银沙苑30幢2单元5层501号房屋一套及30幢-1层19号储藏室(产权证号:0080311)及其装修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关于榆林市东沙银沙路东金阳小区银沙苑30幢2单元5层501号房屋一套及30幢-1层19号储藏室(产权证号:0080311)及其装修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温馨提示:
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神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2日10时止在神木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榆林市东沙银沙路东金阳小区银沙苑30幢2单元5层501号房屋一套及30幢-1层19号储藏室(产权证号:*******)及其装修附着物
(1)房屋权属状况:
榆林市东沙银沙路东金阳小区银沙苑30幢2单元5层501号房屋一套及30幢-1层19号储藏室(产权证号:*******)及其装修附着物,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为5层,建筑总面积为72.10平方米(房屋住宅建筑面积为72.1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9.65平方米),用途:住宅,朝向为南北,简装。
(2)土地权属状况:
权利性质:划拨,用途:住宅。
(3)房屋现状:
未腾空。
起拍价:******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咨询电话:091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本标的物实地看样。报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神木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承担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果参与竞买人(含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我院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到本院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予以备案,如未事先办理委托手续备案,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共同出资按份竞买拍卖标的,应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我院提供共同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予以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买。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详情并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过户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办理产生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配套项目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执行承办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承办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案情需要,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户名:神木市人民法院案款,帐号:280*****000003*****939,开户联行号:402*****05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任法官:0912-*******
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9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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