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112-******-04-01-******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约*****.91平方米(住宅容积率为2.50),服务中心约*****.05平方米,高层办公*****.38平方米,沿街商业4275.0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9.3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架空层及梯屋1149.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6.0,建筑密度为38.93%,绿地率30%。本项目规划建设4栋33层高的住宅楼,1栋4层高的商业服务中心,2栋23层高的办公楼,设置一层临街商业,设置三层地下室,共设地下停车位1850个(住宅533个,其余为商办地下车位1317个),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 服务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448,988.16 (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室内环境及噪声检测、结构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及(2)的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实体-工程结构及构配件、工程环境),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

(1)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对于招标文件内其他处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做相应修改或调整,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层

邮 编:******

联 系 人:孔繁聪

电 话:0757-********

传 真:0757-********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22 年7月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澜石二马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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