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01 至 2022-07-08
撰写单位: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庞河工业园区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21,518.74
最高限价(元):2,621,518.74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见一楼大屏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的操作手册,未在2个网站同时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形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递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备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
3、请随时关注锦州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黑山县
联系方式: 李队长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系方式: 0416-******* 139*****933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8294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 04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交通警察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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