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杀虫灯、尿素、有机肥招标公告

太阳能杀虫灯、尿素、有机肥招标公告


永平县农业局采购太阳能杀虫灯、尿素、有机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农业局采购太阳能杀虫灯、尿素、有机肥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农业科技推广站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4-013),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采购内容:

包号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备 注


A

太阳能杀虫灯

1.太阳能电池光伏板,功率≥40W;
2.杀虫灯光源波长:320-680nm,功率≥15W;
3.整灯工作功率:≤35W;
4.工作电压:DC12V;
5.主体结构采用金属材质,要求热镀锌或喷塑工艺,上端直径≥70mm,下端≥140mm,高度≥2800mm;
6.灯杆高度2米以上,基座40×40×50cm;
7.单灯控制半径:农田区大于120m
8.材质:弱光性单晶硅,电池容量24AH



70


B

尿素

总氮量≥46.4%

40kg/袋


61.6


C

有机肥

有机质≥65% 总氧分≥5.0%
水分≤30% 粒状、植物型来源

40kg/袋


128.6


注: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各供应商可以选择任意包或者全部包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对应包号的招标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或实施供货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具有优良的同类物品供应业绩;
2.谈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正品。
3. 所有产品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须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
4.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A包壹仟元整(¥:1000.00元)、B包壹仟元整(¥:1000.00元)、C包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2月17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
联系人:吴林芬联系电话:0872—*******
  3.2 付款方式:
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产品供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次性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3供货地点:A包:杉阳镇农科站;B包:各乡镇农科站;C包:杉阳镇农科站98.6吨,龙门农科站30吨。
3.4供货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在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二楼)报名,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娅 (0872-*******)。
4.3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包/份,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印章):
A包:①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③太阳能杀虫灯生产厂家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投标人不是生产商的,须获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或经销权证明;
B包、C包:①企业法人或个体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应具有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权证明; 
④ 《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⑤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质及符合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货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6.2谈判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单位:永平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娅
电 话:0872—*******

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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