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SZX-TZD-SG标段招标公告
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SZX-TZD-SG标段招标公告
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
SZX-TZD-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已由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沭发基【2022】6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 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沭阳县境内
2.2项目规模:十周线起点位于与官塘线交叉处,向东延伸至周集周淮路后折向南,止于周集大桥北桥头处,路线长约14.279km;西延线起于现状南北向水泥路,止于十周线,路线长约0.442km;南延线起于十周线,止于S329,路线长约0.209km;道路改造总长约14.929km。按二级公路标准改造,施工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等。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沭阳县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工程SZX-TZD-SG
招标内容:含路基、路面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等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交付工程资料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744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7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公路等级不低于二级公路的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自2017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公路等级不低于二级公路的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自2017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万元且公路等级不低于二级公路的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 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a.专职安全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b.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须将证明原件或查询结果打印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 6 楼 地址:沭阳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综合楼4楼
联系人:徐一铭 联系人:叶苏云
电话:183*****396 电话:153*****567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6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2 年7 月1日 9:00至2022 年7月8日 17:30
(6)开标时间为 2022 年07月21日 9:30 。
2022年7月1日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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