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村北桃树园50亩林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村北桃树园50亩林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村北桃树园50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2-07-01 11: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蔡公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村委会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村北桃树园50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360.00元/亩/年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占地面积50亩(包含徐广春、张文海、王刚、马振勇桃树园4.15亩,刘庆运鸡棚2.92亩、猪圈2.25亩,刘庆华菜地0.58亩)。项目招租后,徐广春、张文海、王刚、马振勇桃树园、刘庆运鸡棚及猪圈、刘庆华菜地按中标价将相应的租金交给中标方,中标方将所有租金一并交给村委会。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建筑及配套现状,对建筑及配套现状无异议。2、承租方有义务在合同到期后,保证设施设备的完整,如有严重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3、本次出租的建筑物,如有破损,承租方租赁后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建筑物维修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转出方无关。4、承租方在使用建筑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房屋结构进行改变,须先经得转出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所有权全部归属转出方,承租方不得因建筑物维修或者扩建等投入,要求转出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回购或者补偿。5、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租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的向转出方交接。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对建筑物进行拆改,需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如有未批先建,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建筑物,不得利用承租建筑物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转出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9、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退换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人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10、由于中标人徐广春自愿放弃竞标,此项目现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只面对本村村民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进行公开招标,蔡公庄村委会没有一切责任。
受让方条件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2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50000*****71339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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