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华一路和新一街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生态城华一路和新一街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200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设计[2014]1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一路和新一街道路绿化工程设计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以 津生建批【2014】6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一路和新一街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本工程总投5631万元,本次发包额为:90万元。建设规模:7万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一路和新一街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本工程将建设两条道路绿化,其中:1.华一路(静湖南路至中央大道)道路长约2289米(包含故道二桥),绿化带平均宽25米,绿化面积约3.8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和故道二桥立体绿化等景观工程。2.新一街(华三路至海滨大道联络线)道路长约1265米,绿化带平均宽25米,绿化面积约3.1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5年02月08日 至 2015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注册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设计设计企业单项备案证书》或《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年度备案证书》;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 。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0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秦忠强(印鉴)
办公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创展大厦A座四层
邮政编码:300480联系人:高亚楠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邮政编码:300460联系人:高静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11 月 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田芳芳(生态城)、姚天悦(原旅游区)
电话:********(生态城)、********(原旅游区)传真:********(生态城)、********(原旅游区)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滨海旅游区安正路18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