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2】5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卷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2】5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禹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和镇新乐村 1.2.4 组;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面积约为632.66亩,其中改造有机水果采摘园约332.66亩,新乐村1、4组民房风貌改造约240栋,面积约10万平方米;改建1、4组村民活动室2个,约300平方米,新建1、4组村民活动场所2个,约240平方米。该项目分为两期投资建设,首先实施第一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1、村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村内公路沿线、生产便道、主街道房屋风貌、居民房屋周边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2、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村民活动室、道路、污水管网、村民活动场所、生态停车场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期建设内容:1、人居环境风貌改造补充完善、居民房屋周边提升改造补充完善等建设内容;2、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灯光光亮设计、提灌站建设等建设内容。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及后续服务;
2.5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2.7 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第一期计划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第二期计划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
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7月02日 至 2022年07月06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3组166号
邮编: /
联 系 人: 廖老师
电话: 187*****969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禹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火炬动力港南区8栋2单元401号
邮编: /
联 系 人: 林灵
电话: 02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2年07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标签: 振兴农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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