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2号)精神和《2022年福建省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就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拟委托第三方进行田间试验技术服务工作,特此向社会有资质、技术力量较强的科研、技术推广单位公开咨询技术服务价格,现将相关询价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技术服务的内容

1.技术服务的目标:根据惠安县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在辖区内选择合适试验地实施水稻化肥利用率、有机物料还田、氮肥总量控制、“三新”技术模式效果监测等试验共10个。

2.技术服务的内容:试验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土肥〔2022〕12号)要求,制定相关试验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土样和植株样采集与测定、试验记录、实施过程图片收集以及技术总结报告撰写等;农户施肥调查150户,选取有代表性的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其中,监测普通种植户(经营面积小于10亩)数量占调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当前参与各类种植示范项目的主体数量占总数比例不高于80%。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同时在入户施肥调查同时发放福建省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和县域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等技术资料,指导种植农户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整理2005年以来的区域土壤测试分析数据,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等土壤养分数据,分析评价区域耕地养分现状和变化趋势,形成1份县域耕地养分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7月—2023年9月。项目补助经费不超过28万元。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

  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符合专业技术规范和本项目具体要求的试验各阶段技术服务现场照片、田间记载、测产验收、总结报告。

  三、单位资质要求

1.承担过相关业务或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两名以上并从事土壤肥料技术相关的科研和推广工作、熟练掌握田间试验与示范技术规范的单位优先。

2.申报提交材料:A.《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格式见附件。B.近年来开展该类业务的相关案例资料。C.项目成员职称证明。D.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授权委托人还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同时提供信用承诺书。E.项目相关试验实施方案。

3.报价材料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日期。

  4.回函时,参与技术服务的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等文件与《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附件)文件分开,各装入封袋,报价函封袋须加注“公开拆封报价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需要在2022年7月7日16:00时前将密封的回函文件寄达或送达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站,逾期不予接收。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办法

  1.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审。当场开启响应文件,对各报价单位的资质和报价进行核审,根据符合技术服务要求且不高于限价总金额28万元为原则,采用最低价与业绩、资质相结合综合评价确定预中标单位。

  2.若有2家及其以上成交候选人的报价相同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中标单位。

  3.预中标单位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与预中标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单位: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站,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518

2.公开询价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

附件:2022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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