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青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青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1日16: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春雨
项目联系电话0317-*******
采购单位青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沧州市青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鸿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大街268号中天商务大厦四层4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

项目概况

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Q-2022-108

项目名称: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青县应急局购置应急装备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采购的货物应当由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河北)”(https://www.xy.heb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以及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4、投标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青县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鸿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大街268号中天商务大厦四层411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春雨

电 话:03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置应急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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