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2〕51号关于征求《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柳教基〔2022〕51号关于征求《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负担,更好地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根据《自治区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8: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徐丹,覃巧丽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lzjjksj@163.com
附件:《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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