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来龙、大兴派出所综合窗口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来龙、大兴派出所综合窗口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来龙、大兴派出所综合窗口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2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来龙、大兴派出所综合窗口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
(三)预算金额:10万元
(四)最高限价:10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来龙、大兴派出所综合窗口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R?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R?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 年 07?月02?日 9:00 至 2022 年 07?月?08?日 17:30。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 CA 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 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 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售价: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 22 日09时30分
(二)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 供 应 商 登 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地址: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联系人:张大队
联系方式:0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百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康庭茗苑南门189-305室
联系方式:138*****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8*****992
标签: 综合窗口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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