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
工程描述:
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已由省防办以晋汛办[2014]19号文批复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招标内容为新建自动、简易雨量站、预警设备、县乡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系统。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
项目编号:YGXSHFZ-QT-01(2014)
主要内容:新建自动、简易雨量站、预警设备、县乡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系统。
3、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
4、 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要求投标人具有双软认证(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保障能力。
5、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6、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08日至201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新政务大厅四层)报名。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双软认证证书;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三套(交易中心、水务局、招标代理各一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08日至201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阳高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420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大厦15层1503室(桃园北路与府西街交叉口)
联 系 人:马女士 田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邮政编码:030002
E m a i l :fenghlt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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