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
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已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1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E652*****05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的西黑山工业园区内
2.5 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
2.7 计划施工工期:27+2个月。开工27个月完成第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29个月完成第二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招标范围:本合同工程的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设施)和厂外输煤系统、厂外供水、厂外排水、厂外辅汽供汽系统、进厂道路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供应,工程施工实施的全面管理(安全、环保、质量、进度和造价),建筑、安装,单体、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和168小时试运,技术服务、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含性能试验配合),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须具备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业绩和承担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设计的近3年投产业绩(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本次投标人应为联合体业绩的牵头人;投产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应一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2)设计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有效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设计总负责人业绩。
(3)施工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级建造师资格,全过程担任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机组工程机组并已经投入运行的项目经理正职(全过程指从锅炉钢架吊装至168小时试运行通过)业绩。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度开始提供)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
(2)信誉要求: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的。
(3)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非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技术资料因超过200MB,请各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4.4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2日10时30分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原因为本项目投标文件内容可能大于200MB,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只能接收200MB以内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7.1招标人
招 标 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西黑山产业园
邮编:******
联 系 人:印国胜、李春
7.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6号507室
邮编:******
联 系 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话:0551-********/177*****772、0551-********/150*****969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33号电话:0551-********、0994-*******
8. 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800,000.00(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7月2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电汇、工程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若投标人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时。其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方式:①银行电子保函***** 186*****970;②保险电子保函;③担保电子保函。(二)电汇或网银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 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子账号:(650*****800*********-******)
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上查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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