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子湖污泥生态处理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南太子湖污泥生态处理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公司简介
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招标项目: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南太子湖污泥生态处理项目已由武汉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300吨/天浓缩污泥预处理(含水率80%)

建设地点: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内

行业:市政工程

工程范围:供电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供给、安装、调试直至送电投运;

工期要求:50天以内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注: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供电公司能备案通过的认可的施工单位;;

(2)具有国家安全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

(4)国家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5年来有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须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投标人上华新水泥指定的网上招投标平台,先进行资质审核,资质通过后根据公告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电子档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截止日见网上公告,招标人开标日最终能下载的投标文件视为最终合法有效。


注:请投标单位投标前查看华新招标平台用户手册,按用户手册提示完成投标;所有上传附件不能大于10MB,如果投标资料超过10M,请投标单位将本次招标的关键资料(商务资料,设备技术性能的资料)通过电子投标,其他如企业资质业绩等资料投递到企业邮箱daiwei@huaxincem.com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文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注册信息请慎重填写)

4.2. 在此期间内,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方可在华新招投标系统上下载标书,并进行一系列的投标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月 8 日18时 00分,届时会关闭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六、评标原则

实行“正面清单+最低价中标”的招标基本原则,详细原则见招标文件。

中标方必须具备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准入证》.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邮 编:430073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80

电子邮件:daiwei@huaxincem.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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