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营顾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营顾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营顾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2 18: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营顾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审批备字【202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位于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北邻规划路,南邻华强北路,西邻中华大街,东临京港澳高速,旨在打造一个以“文旅”为名片,以太阳能“光热+”利用为核心的可复制的绿色低碳商业综合体,实质性地推进了太阳能光热资源的大规模利 用。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用聚光太阳能供热系统,突破性地将太阳能光热资源大规模应用于文旅设施,建设“以室内‘亲水’和‘冰雪’内容为主题的四季旅游项目。(2) 实施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内中华大街东侧,华强北路北侧,民有南干渠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3)服务期限:一年(4)标段划分:无(5)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运营顾问邯郸水世界、邯郸雪世界、酒店运营顾问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自行确认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2 08:30:00至2022-04-07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22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讲武城镇北白地道村东地址:邯郸市中华大街果园路东南三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学新 联系人:周中良
电话:139*****599 电话: 031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运营 开发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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