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的委托,就其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a

3.采购内容:

第一包,18米高喷消防车1辆和25米高喷消防车1辆

第二包,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

第三包,消防泡沫液输转系统1套

第四包,防护、破拆、警戒设备1宗

第五包,灭火、侦检、照明排烟、救生救援设备1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1.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4.1.3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4.2第四包

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火场搜索仪)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4.3第五包

4.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火场无人侦察机、火场灭火降温弹、视频生命探测仪、便携式电动升降机、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注: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五个包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同时中标两个包以上的按照包号先后顺序,只允许中标包号居前的包。例如:同时中标一、二包,则允许中标第一包;同时中标四、五包则允许中标第四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2日14:00时-14:30时。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2日14:30时。

8.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联 系 人:凌宏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1212室

9.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7号亚麦国际中心16楼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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