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挥发有机气体检测仪招标公告

总挥发有机气体检测仪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购人)的委托,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竞谈文件。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竞谈文件。

1.项目编号: TC140PDK4

2.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包
总挥发有机气体检测仪
1
 

家具大型振动试验机
1
厂家授权

家具综合测试仪
1
 

冰箱(带锁)
1
 

隔膜真空泵
2
 

2包
天津检验检疫局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3包
微波马福炉
1
厂家授权

霉菌培养箱
1
厂家授权

本项目全部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按包进行

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及应答将被拒绝。

4.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在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址查询和购买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所有应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文件“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前由供应商代表亲自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只接受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应答文件。

6.兹定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在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7.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第1包家具大型振动试验机须具备制造厂商原厂授权;

5)第3包须具备制造厂商原厂授权;

6)潜在的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感兴趣,必须按本公告的规定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相关信息报名登记后方可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视同为不合格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010-********************************

联 系 人:朱宏波、王雪菲、熊磊、王巍

邮  编:100081  

传  真:010-********

电子信箱: cntcitc888@163.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296

注: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不合格供应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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