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策勒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2-46号
项目名称:策勒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策勒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医共体数据中心,统一人财物管理系统,相关硬件及网络安全建设;智能辅诊,随访及慢病管理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0天内项目验收交付(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需提供2021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4、5、6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需提供近3个月(4、5、6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法人及委托人社保明细及缴费凭证;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4、5、6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以现场查询为准)。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以现场查询为准)。
2、缴纳投标保证金:*****.00元 (大写:玖万玖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策勒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00
开标地点:策勒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人民医院
地 址:策勒县博斯坦东路2号策勒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轩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别山街16号办公楼2层224、226室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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