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13年及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次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2013年及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次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及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次采购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及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次采购业务装备项目(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4―152)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及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次采购业务装备项目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4―15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参数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台式机

22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

打印机

14

详见招标文件

3

激光一体机

5

详见招标文件

4

彩色激光打印机

12

详见招标文件

5

碎纸机

4

详见招标文件

6

照相机

2

详见招标文件

7

装订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8

录音笔

2

详见招标文件

9

高清摄像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10

便携式摄像机

2

详见招标文件

11

防火防磁文件安全柜

2

详见招标文件

12

UPS不间断电源

1

详见招标文件

13

KVM

1

详见招标文件

14

邮件安全网关

1

详见招标文件

15

监视器

2

详见招标文件

16

网络管理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

17

笔记本

2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以单位自行承诺书为准)。

3、需提供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申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公司统一办理)

4、提供相关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服务承诺书等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3日9:00时,地点为:汝州市宾馆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33*****823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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