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晟·颐翔湾项目智能快递柜体广告供应商征集
·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晟·颐翔湾项目智能快递柜体广告供应商征集
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海晟·颐翔湾项目智能快递柜体广告发布需要,为进一步了解厦门市内可提供前述服务的供应商情况,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拟采购内容:海晟·颐翔湾项目智能快递柜体广告发布,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智能快递柜拥有以下片区住宅社区广告点位:滨北、殿前、金山、莲坂、上李、五缘湾,上述区域总计不少于50个可发布地产广告点位。
2.广告面积应大于3.5平方米。
3.片区划分以政府规定街道及片区划分为准。
4.数量:25个
5.发布期限:1个月
(二)广告投放位置:上述片区内住宅社区广告点位,甲方任意挑选26个点位进行广告发布。
采购事项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保修1个月费用、运输费及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中标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支付100%款项。中标单位需提前开具足额增值税有效发票,我司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付清当期款项。
(四)供货时间:报名人自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
(五)报名人(承包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生产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型企业(生产厂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关物资生产经营资格。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5.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5.3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5.4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5.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5.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5.7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
5.8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5.9 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5.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其它: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时还需提供此项资料)。
(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 2022年7月7日。
(八)报名地址: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9F
(九)联系人:小杨 186*****466 (8:30-17:30)
采 购 人: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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