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数字化中队建设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数字化中队建设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数字化中队建设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数字化中队建设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 3、采购代理编号:XTLWZ-202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各单位从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 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2.3银行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content_******.html)。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4)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唐晓 电 话:0731-********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著 周银河 电 话:0731-********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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