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4,382.00
最高限价(元):814,382
采购需求:
计划对2022年至2023年路灯维修材料进行采购,合同有效期12个月。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实施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合同有效期12个月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抽取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行为规则》[辽财采〔2008〕95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每次提供供货清单后7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 锦州滨海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邮箱地址: lnjzm66@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