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上海通聚
土地证遗失声明上海通聚
上海通聚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十字镇皖南十字商贸城10幢A24号;十字镇皖南十字商贸城10幢A25号,土地证号:郎国用(2015)字第1024号;郎国用(2015)字第1032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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