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上海通聚

土地证遗失声明上海通聚

上海通聚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十字镇皖南十字商贸城10幢A24号;十字镇皖南十字商贸城10幢A25号,土地证号:郎国用(2015)字第1024号;郎国用(2015)字第1032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