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物业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物业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物业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0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部分: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

维修服务方案

8

维修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实用,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计8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实用的计4分;方案一般、实用性一般、针对性不强的计2分,差的计0分。

投入人员力量

12

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①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凭(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计2分。

②具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计2分。

③具有5年以上医院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须提供院方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复印件),计4分。

2、拟派服务本项目人员具有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4分。

注:以上两项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

维修服务方案

12

维修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实用,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计12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实用的计8分;方案一般、实用性一般、针对性不强的计4分,差的计0分。

投入人员力量

8

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①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凭(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计2分。

②具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计2分。

③具有5年以上医院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须提供院方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复印件),计4分。

注:以上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商务部分:

评审因素

计分

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荣誉情况1

15

1、投标人具有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2、投标人具有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3、投标人具有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4、投标人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荣誉情况2

30

投标人自主开发、购买或租赁的医院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或软件,能解决环境管理、中央运送、医疗废物清运、特种设备管理、安保管理、后勤管理、临床支持、便民管理等日常工作中的实时管控需要。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或软件能满足上述所有功能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

注:上述系统或软件为投标人自主开发的提供投标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为投标人购买的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荣誉情况

5

投标人在2021年度市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中被评价为守法诚信A等级用人单位的计5分,B等级用人单位的计2.5分,C等级用人单位的不计分。

注:须提供人社部门网站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

业绩

30

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提供一家医疗机构物业服务合同,计7.5分,最多计30分(同一家医院不同年份服务合同,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得提供非医院业绩,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计分

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1

12

1、投标人具有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2、投标人具有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3、投标人具有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计4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2

30

投标人自主开发、购买或租赁的同类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或软件,能解决环境管理、中央运送、医疗废物清运、特种设备管理、安保管理、后勤管理、临床支持、便民管理等日常工作中的实时管控需要。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或软件能满足上述所有功能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业绩

30

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提供一家医疗机构物业服务合同,计7.5分,最多计30分(同一家医疗机构不同年份服务合同,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8

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投标人经验提供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均与本项目相适应、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计8分;部分合理化建议与本项目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用性的计5分;合理化建议基本适用本项目、操作性或实用性一般的计2分;合理化建议与本项目无关或不具备操作性的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六、其他约定: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按月进行满意度考评,根据考评满意度结果,采购人将院内停车场所收取

停车费的20%—30%,作为考评绩效,给予中标方绩效奖励。

现更正为

六、其他要求

1、服务管理规范化要求

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针对医院物业管理服

务的特点,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提供科学、优质、便捷的服务。

2、考评工作要求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按月进行满意度考评,根据考评满意度结果,采购人将院内停车场所收取停车费的20%—30%,作为考评绩效,给予中标方绩效奖励。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清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人:贺老师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李清、蒋婷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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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项目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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