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4日
湖南荣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2】*****号 采购代理编号:HNRSZB-2022-CG010)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2】*****号 采购代理编号:HNRSZB-2022-CG010项目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零捌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87元)采购需求:体育馆设备设施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20]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郴州市鑫沙苑 2 栋1单元202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获取资料。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鑫沙苑2 栋1单元202室五、开启时间:2022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鑫沙苑 2 栋1单元202室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2年7月1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2。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 系 人:罗老师电话:0735-*******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80号采购代理机名称:湖南荣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鑫沙苑2栋1单元202室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137*****380十、其它补充事宜:
1、如投标人代表是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入郴返郴人员的,需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作核酸检测或未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磋商邀请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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