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设备招标公告

化验设备招标公告

陇西县首阳水厂化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水厂化验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投资〔2011〕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陇西县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陇西县首阳水厂化验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首阳镇首阳村福娃坪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本水厂水质化验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

2.5 供货周期 : 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为所招设备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请派代表于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在世人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29日上午9:00时,地点: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建设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组织踏勘时间:2014年12月14日9:30分,踏勘集中地点:陇西县首阳镇首阳村福娃坪

6.2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4日14:30分,召开地点:陇西县首阳水厂会议室

7、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户 名:定西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号:***************

联 系 人:成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小时前;

递交须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南大街25号

联 系 人:蒲小龙

电 话:152*****01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王亚雯

电 话:****-******* 150*****30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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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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