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厅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厅工程招标公告
16人次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原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楚雄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楚雄市人民法院的委托,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就“楚雄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厅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实力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参与谈判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楚雄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厅装饰装修、展柜制作、安装、电路改造等工程。
2.2 项目编号:ZKF-ZC-1411-17
2.3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为准。
2.4工期:2014年12月25日前完工。
2.5施工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
2.6质量及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采购预算:265227.3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含贰级)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外来企业要求:省外企业具备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建设厅出具的已办理入滇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请谈判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双建路32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企业证件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地点为:楚
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7.1谈判申请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将¥200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谈判申请保证金由谈判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谈判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7.2 谈判申请人应在开标3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兑换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申请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谈判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谈判申请保证金的单位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申请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账 号:****************3
7.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申请保证金的谈判申请,将被视为无效谈判申请;
7.4未成交的谈判申请人的谈判申请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谈判申请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7.5谈判后谈判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谈判申请,否则谈判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6谈判申请人提供的退回保证金银行账号必须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号一致,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楚雄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赵家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云苑13栋2单元502号
联 系 人:张磊 陆骏
电 话:138*****397 151*****633
传 真:****-********
时 间: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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