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022ZGG0624PN

项目名称: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项目租赁时间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租赁资格1名

20年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专家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8、投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00元,投标人如未中标,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原路无息退还诚意金,若投标人中标,则于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注: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揭阳普宁分行
账号:489*****001**********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编号:GDQS022ZGG0624PN)”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若分公司报名需多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6)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活动;(提供《承诺函》)

(8)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投标人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缴纳竞租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溪尾村

联系方式:谢先生,13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联系方式:王先生,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663-*******

标签: 集体土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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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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