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监理”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SGAJ-2022-25(代)
2、项目名称: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监理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7.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视频图像平台升级扩容(一期)项目,致力于打造一个基础的、强大的、开放的杭州城市统一视频调度平台,充分释放视频资源的价值,赋能各个行业快速构建可视化、智能化的视频应用能力。利用已建设的视频监控资源,横向拓展视频资源的应用范围,纵向提升视频资源对各部门业务的支撑能力,提供视频图像预览、视频图像解析、视频事件检测等视频价值挖掘的技术手段,促进视频应用与各委办局职能相融合,并初步建立起自动化、智能化的预警防范机制,为政府决策指挥提供智慧支持,促进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提升。
建设内容主要为:1、平台接入能力扩容;2、视频调度能力扩容;3、基础网络能力扩容;4、安全能力建设;5、运维保障服务;6、公共场合疫情防控督察系统。
本项目的建设应用面广,复杂程度高,涉及信息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等各方面的技术,科技含量高,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备购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功能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履行时间(期限):根据承建项目实施进度同步实施。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7、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22年 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售价(元):0 ,地点: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5) 领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2年7月25日09时30分,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1室]会议室。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22年7月25日09时30分,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1室]会议室。
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质疑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
(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室
项目联系人:朱祺
联系电话:0571-********、180*****023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室,质疑接收人:吴秀琴;联系电话:0571-********、135*****576;
1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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