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药品、器皿、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药品、器皿、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15: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30*****220048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7-11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7-15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7-27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2-07-27 15:0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药品、器皿、备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药品、器皿、备件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纯水机(立式)及超纯水机、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备件、试剂及耗材,采购高效液相色谱系统、两虫分析检测系统各1套、全自动液液萃取器2台。
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企业营业范围含实验室仪器经营或实验室耗材;
3.3投标人应具有与甲方现有设备相匹配的备件的供货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1日17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选择围场县,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
提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5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17时00分。
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6.2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2022年07月27日15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6.4如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09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①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投标人本级开户行无法出具,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附相关证明;
②如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天洁水质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围场县
项目联系人:韩国东
联系方式:136*****855
招标代理: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
联 系 人:杨艳明
联系方式: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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