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工作区和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办案工作区和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和信息化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编号:GCCG—34号
四、招标项目说明
1、具体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和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技术规格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仅限于以下要求,详细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企业,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购买: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
报名地点: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50号(钢城区审计局一楼办公室)
七、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时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
(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人:陈萍 联系电话:****-******* 138*****766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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