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干齐乡安居富民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干齐乡安居富民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奎屯市开干齐乡安居富民房及配套工程。该项目已由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奎发改中心发[2014]127号,建设单位为奎屯市开干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工程规模:奎屯市开干齐乡安居富民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奎屯市开干齐乡。总建筑面积:564平方米,地上一层,每户94平方米,共计6户,砖混结构,高度4.868米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计划工期:2014年12月31日开工、2015年4月29日竣工
总工期:120天(日历日) (含冬季停工日期)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4.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上岗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需经备案的进疆备案册
4.4 市外施工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4.5 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4.6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2011、2012、2013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7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证明
4.8 投标单位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具体要求详见奎住建【2012】14号文件)
4.9 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到奎屯市团街南街51-25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返还,也可直接转入履约担保。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9.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休息)
10.报名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行政服务大厅4楼
11. 报名人数超过15家时,招标人将采取资格预审。
12.联 系 人:奎屯市开干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伟 联系电话:135*****266
招标代理机构: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范素莲 王亚娟
电 话: 186*****261 186*****766 *******
奎屯市开干齐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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