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三小学采暖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卫市第三小学采暖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第三小学采暖设备改造项目已经由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第6次局务会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三小学采暖设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中卫市第三小学校园内。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西教学楼、北教学楼、艺术楼及室外采暖官网改造等。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需具备一级建筑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至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qq.com),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4: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教育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联系人:赵亮
电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
联系人:张翔
电话:156*****665
标签: 采暖设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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