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

2.3建设地点:顺昌县。

2.4招标范围: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全路段:

1、包括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内容的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项咨询服务)。

2、执行《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交建〔2017〕81 号)文,完成相关工作。

3、根据闽交建【2017】81 号文对项目各阶段的安全评价。

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工期: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初步设计文件提交30天内完成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0 天内完成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③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 C、D 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3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甲、乙资质企业名录,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设计资质证书编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2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3其他资格要求:3.14.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14.2.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14.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14.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3.1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参投,且允许中1个标。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不能参投一个标段。

3.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4日 09:00:00至2022年7月29日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29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7月28日17时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9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39*****040******;开户银行:顺昌县农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 招标项目编号”字样”2、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提交)。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4、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96万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城南路123号交通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59*****707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138*****021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9-*******


招标文件(设计咨询).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基础设施 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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