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自主采购公告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自主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
自主采购公告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采用自采方式进行询比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 采购预算:******.00元,控制单价为*****.00元,服务商报价不得超过给定的采购预算,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租赁费包含税金、维修保养费等)
1.4 采购内容:升降机租赁采购
1.5采购数量:4台
1.6租赁期限:暂估为11个月,(计费租期暂定6.5个月),其中冬停期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不计算租赁费用、突发社会事件(如疫情)项目停工,不计算租赁费用
1.7供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与朝阳道口朝阳新区
1.8技术服务要求:型号:SC200/200升降机,重物起重高度约为43.5米,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设备备案证书。设备年限不能超过6年
1.9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现行行业验收标准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服务商提供承诺书。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6月15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服务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7日16时00分;
3.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须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qq.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商单位全称)。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22年7月11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一项目部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及密封(册数及密封盖章内容的要求详见询比价文件),逾期送达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1*****316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提出。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标签: 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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