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国语学校环校公路与司令台维修项目施工(重发)-【宁波市】

宁波外国语学校环校公路与司令台维修项目施工(重发)-【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外国语学校环校公路与司令台维修项目已由甬发改审批[2022]6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外国语学校环校公路与司令台维修项目。建设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 258 号宁波外国语学校校园内。建设内容:约1200米环校公路重新铺设沥青路面、两侧更换花岗岩侧平石,公路外侧建设沥青砼跑道约1250米,修复破损排水沟约80米;司令台台阶铺设环氧地坪,室内修复破损墙面、地面垫高找平、铺设塑胶地板、新建落地铝合金玻璃窗、电气照明设施改造更换,沿道路立面改造、增加玻璃隔断等。

项目投资为 355.78万元,工程费用暂按31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约1200米环校公路重新铺设沥青路面、两侧更换花岗岩侧平石,公路外侧建设沥青砼跑道约1250米,修复破损排水沟约80米;司令台台阶铺设环氧地坪,室内修复破损墙面、地面垫高找平、铺设塑胶地板、新建落地铝合金玻璃窗、电气照明设施改造更换,沿道路立面改造、增加玻璃隔断等。上述内容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

2.3招标控制价:*******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且在2022年8月25日前必须完成全部施工并清场。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信标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7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5900分至2022711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万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7 15 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一。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投标人无法进入开标室的,投标人应适当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舒工电话:130*****406),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一楼本项目招标代理处。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nbggzy.cn)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

联系人:舒工、程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校公路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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