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客运中心大楼一楼公开招租公告
宝安客运中心大楼一楼公开招租公告
编号:公招-019(宝投交通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安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 |||
出租物业地址 | 宝安区西乡大道32号(西乡大道与前进二路交汇处) | ||||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716.72㎡ |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
出租期限 | 5年(含装修免租期) | ||||
免租期限 | 2个月 | ||||
租金底价 | 95元/㎡月 | ||||
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无优先承租权。 2、经营业态限定为办公、物流、汽车美容、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主。 3、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原则上应延长1个公示期继续征集报名者。如延长公示期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仍只有1个时,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
备注 | 无 | ||||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册时间两年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分租转租;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8日17:00 | ||||
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缴纳租赁保证金为首年两个月租金;缴交水电保证金为首年1个月租金;装修保证金为首年1个月租金;物业管理费为5元/月/㎡;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江伟琦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619公共资源交易部 | ||||
网址 | http://www.sztc.com/ | ||||
深圳市宝安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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