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7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DZC-2022-WT024;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元(其中:人员工资、保险及税金:*******.8元(固定不可竞争费用),管理费:******元(可竞争费用));
采购需求:为满足二道区交警大队实际工作需要,现采购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为二道区交警大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人数为65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城市晚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联系人:韩瑜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电话:0431-********
4.监管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政法委员会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577.***** | 最高限价(万元) | 577.*****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EDZC-2022-WT024;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员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元(其中:人员工资、保险及税金:*******.8元(固定不可竞争费用),管理费:******元(可竞争费用));采购需求:为满足二道区交警大队实际工作需要,现采购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为二道区交警大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人数为65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7-06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7-28 13:00 | 开标时间 | 2022-07-28 13: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马丽娜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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