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5 至 2022-07-12
撰写单位: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设施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17,500.00
最高限价(元):13,117,500
采购需求:

一、 采购需求:

垃圾分类驿站安装,包含设施安装及基础建设

二、采购数量

在“四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共计795个。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四、 付款方式:

预算金额:1311.75万

单个分类驿站不超过*****.00元

采购单位按照安装进度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中标单位开具发票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项。

五、保质期:一年。

六、技术参数:

1、设施造型:多种造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类投放亭实景图或设计图等,最终选定的造型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进行供货安装)。

2、设施的造型、色彩等要考虑小区的整体风格,与小区整体效果保持一致。因地制宜,规模和样式选择要满足小区居民投放需要。

3、占地面积为:≥6平方米。

4、亭(棚)高度 ≥2.5米。

5、门牌高度≥2.8米。

6、地面硬化,地面铺设压花防滑不锈钢板或者防滑瓷砖。

7、材质选择:4个立柱≥80mm*80mm,且厚度≥1.8mm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材质为≥201级别)

8、材质选择:其他配件≥40mm*40mm,且厚度≥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材质为≥201级别)

9、顶部门牌材料≥30mm*30mm,且厚度≥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材质为≥201级别)

10、亭(棚)建设主结构材质为不锈钢材质。(不锈钢管的材质为≥201级别)

11、辅助材料为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材质为≥201级别)

12、外包附面板材质为不锈钢板,且厚度≥1.5mm不锈钢板,表面氟碳漆处理。(不锈钢板的材质为≥201级别)

13、垃圾分类亭(棚)具有宣传引导功能。

14、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集中投放点位设施悬挂“生活垃圾分类驿站” 标志,具备宣传和指引功能,配备1块公示板,指导居民按类投放;

15、工艺要求:不锈钢板金加工工艺,精细焊缝打磨 。

16、固定方式:面板与立柱焊接牢固、安全、美观。

17、基础深坑宽度400mm,深度400mm,并下预埋件。

18、立柱根脚混泥土基础埋设牢固、安全,混凝土收面并与地坪保持一致。

地面铺设防滑砖,三面圈边大理石边石,正面斜坡处理。

19、配走字电字屏,≥1个摄像头。

20、语音播报,筒灯,虚光灯线。

21、中标人负责安装。

22、保质期内立柱、框架、门牌、面板牢固无松动,亭棚外观完好。

23、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图纸在制作、安装前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505
联系方式: 024-********(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彤
电话: 024-********(工作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智能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